长春要帐公司:一名有前科的男子被人替罪讨债 最终被火烧死 不用借钱还欠2万元

讨债员2022-11-23129

前科犯帮同伙讨债无果,颜面尽失,在两边无债权的上海追债公司环境下,对他上海讨债公司人实施毒打,胁迫其借款2万元。 克日,内蒙古自治区的斥责和浩特市回民区监察院提起公诉后,法院判决被告人周某犯作恶逮捕罪,判处有期徒刑一年。

现年46岁的白某与刘某有债权关系,2015年10月22日,白某将周某和魏某分割(另案处罚)到刘某讨债,刘某自称没钱,并强力还债。 在白某的指使下,被告人周某和魏某将刘某强行带到出租房,并轮流殴打。 由于刘某作风踏实,被告人周某最终选择了上海要账公司火冒三丈,在两边没有一切债权的情况下,胁迫刘某分别向被告人周某和魏某借款2万元,并决定在一周内偿还。 随后,两名被告人打伤刘先生手指,看病时刘先生逃跑报警,当天黄昏早晨,两名被告人被警方逮捕。

回民区监察院认为,被告人周某伙同他人索取债权殴打受益人,造成部分人身自由重伤的,其行为构成作恶逮捕罪。 克日,内蒙古自治区的斥责和浩特市回民区监察院提起公诉后,法院判决被告人周某犯作恶逮捕罪,判处有期徒刑一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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